关于北汽
1951.06.10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后勤部运输部奉军委电令,决定将北京汽车修配厂移交军委总后勤部运输总部直接领导,改名为'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汽车制配厂'。同年7月8日第一辆机踏车试车成功。1952.07.09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后方勤务部命令,将第六制配厂改名为'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制配厂第五厂',年末职工人数为1071人,主要设备401台。1953.07.14 第一机械工业部决定建立'第一汽车附件厂',为长春汽车制造厂和洛阳拖拉机制造厂配套生产化油器、调温器、汽油泵等附件。筹建工作同时开始。 [查看全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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